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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技能名师(能手)工作室的试行办法

泰机高职﹝2013﹞24号

关于校技能名师(能手)工作室的试行办法

各系、各处室:
  技能名师(能手)工作室,是以名师名字或其专业技能方向命名的、吸引同一领域教师加入而组成的教师培训基地,组建技能名师(能手)工作室,是为了建立起全校优秀教师间合作互动的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发挥全校高水平教师的技能引领作用,使其成为培养学校优秀教师重要的发源地、优秀青年教师的集聚地和未来名师的孵化地,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现就组建校技能名师(能手)工作室提出如下意见。
  一、名师(能手)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成员的条件
  (一)领衔人的条件(符合第1条且符合第2条或第3条)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善于学习;理念先进,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研究能力或产学研开发能力,在本专业有较高知名度;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及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热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有培训、指导教师的能力等;
  2. 获得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江苏省技能状元大赛二等奖。(能手工作室领衔人获得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或江苏省技能状元大赛三等奖。)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在职优秀教师。
  (二)成员的条件(符合第1条且符合第2条或第3条)
  1.热爱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稳固,专业基础厚实,肯吃苦,善钻研,具有教育教学智慧与灵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已经崭露头角,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或者是符合名师(能手)工作室领衔人条件的教师;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省、市职业学校或技能状元大赛获奖教师;
  3.部门推荐的有发展潜力的年轻教师。
  二、技能名师(能手)工作室的主要职责
  (一)导师培养制
  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领衔人也可聘请工作室中符合“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条件的教师共同承担导师职责,制订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课程、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使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基础培养目标是工作室成员应在省、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状元大赛中相应提升一级或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公认的“名师”或有实践性教学改革成果。
  (二)项目领衔制
  工作室以领衔人及导师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群体成员智慧为依托,对专业技能和学校实践教学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周期内有相关工作过程及成果显现。
  (三)成果辐射制
  工作周期内,工作室教科研等成果应以技能大赛获奖、实践教学计划、内容、方式方法改革、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校及以上范围内介绍、推广。基本要求为:工作室运行期间,需以工作室为单位,在省、市技能大赛或技能状元大赛中成绩提升,并有推进实践性课程改革实质性成果。
  (四)建立技能名师(能手)工作室网页
  工作室建立特色网站。网站应成为名师工作室的一个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各工作室网站的点击量、质量及显现的效果将成为评估工作室的指标之一。
  三、技能名师(能手)工作室建立的相关程序
  (一)各系推荐工作室领衔人:由各系推荐的工作室领衔教师填写《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技能名师(能手)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一式四份,见附件三),附《“      ”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见附件四),将上述材料交学校审核。
  (二)逐级推荐:
  1.领衔人申请者所在系组织专人对照条件、申请者一贯表现进行初审,填写申报表。
  2.学校产教处核实申报情况报校长室。
  (三)行政审核: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工作室领衔人名单。
  (四)公布领衔人:学校将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的相关资料、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等内容在校园网上公布。
  (五)招聘工作室成员
  1.报名:报名对象填写《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技能名师(能手)工作室成员申报表》(一式五份,见附件五),经所在系同意后自主选择相关名师工作室,向其领衔人报名申请。
  2.招聘考核: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全面考察报名者的品德修养、专业技能和教育素养,筛选确定工作室成员3—6名,并将“申报表”报各系审核备案。
  3.签订协议:工作室与学校签订《工作室项目研究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协议书》(一式二份,见附件六),在完成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各项保障等方面规定双方职责和权利。
  领衔人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一式三份,见附件七),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技能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
  (六)挂牌运行:学校选择适当形式命名工作室并挂牌,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开始全面运作。
  四、名师工作室的管理
  (一)学校成立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技能名师(能手)工作室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一),领导本校名师工作室的运行。
  (二)名师工作室原则上以二年为一个工作周期,校产教处具体负责工作室运行情况的评估考核等业务工作。在每个工作周期中按有关评估标准,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考核方式,对工作室进行工作周期内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价和一个工作周期末的终结性评价,并实行过程性评价淘汰制,考核不合格则摘牌停止运行。每个工作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名师工作室须进行新一轮的申报工作。
  (三)名师(能手)工作室成员的考核主要由其领衔人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专业技能、实践性课程改革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工作室并在其网站上公布(考核情况报学校备案);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四)工作室领衔人所在系要尽力为其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活动场所,包括适当减轻工作室领衔人的工作负担。工作室成员所在系要加强对本系成员的支持和管理,促进他们成长。
  (五)学校将创设良好条件和保障机制,促使工作室工作目标和教师培训目标的完成。
  (六)经评估考核,学校将对工作实绩显著的工作室及其成员,给予表彰奖励。
  (七)技能名师(能手)工作室扎口管理部门为学校产教处。
  附件:
  一、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工作室领导小组
  二、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
  三、“      ”名师(能手)工作室工作方案
  四、工作室成员申请表
  五、工作室项目研究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协议书
  六、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关于校技能名师(能手)工作室的试行办法校技能名师(能手)工作室的试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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