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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为强化校园安全,维护学校交通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开学后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大门管理
  为保障红外测温装置正常使用,从4月1日起,教职工汽车(含外来车辆)一律从东校区北门进入,原有校门只供电瓶车和行人通行。
  二、加强车辆管理
  1.学校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时,应主动停车并接受门卫安保人员测温,体温正常者方可入校。
  2.外来车辆进入校园,接待人员应提前告知学校安管处并报备车牌号;未提前报备的,须打电话与受访人员联系,经受访人员确认后方可放行;所有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均须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车上人员须接受测温,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未经批准和登记车辆一律不得入校。
  3.所有车辆进入校园须自觉服从安保人员停车安排,在校园道路上要减速缓行,不得超出交通限速标准,严禁在校园内乱停乱放、鸣笛、超速行驶。
  4.出租车和无证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加强错峰出行
  1.为保证师生安全,学生上学期间(上午7:00~7:40、下午13:00~13:40),教职工车辆由东校区北门进入校园后沿着主干道向东,经过东校区教学楼东侧道路进入停车场,严禁向西行驶。
  2.学生放学期间(上午11:15~12:00、下午17:10~18:00)教职工车辆严禁由西向东驶入学校东西主干道,西校区的车辆可由操场南侧道路向东行驶至东校区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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