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后勤管理 >> 管理制度 >> 内容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安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了及时发现校园安全隐患,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特制定校园安全报告制度。

  第二条

  1.全体教职工必须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观念,如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2.各检查人员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或违章违纪现象,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并报告校安全领导小组。
  3.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各职能部门应立即向校长室报告,校长室根据具体情况,应及时向市教育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