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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〇一一年“校长接待日”工作的通知

泰机高职〔2011〕10号

关于做好二〇一一年“校长接待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效率和工作效率,学校决定坚持和完善“校长接待日”制度,做好二〇一一年“校长接待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长接待日”的主要任务是: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接受咨询,受理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学校工作。
  二、每周四下午3:00—5:30为校长接待来访时间(节假日除外),接待地点在学校行政楼五楼党员活动室,钱澄校长负责第五、九、十三、十七周接待工作,李怀民副校长负责第六、十、十四、十八周接待工作,吴耀南副校长负责第七、十一、十五、十九周接待工作,马永祥副校长负责第八、十二、十六、二十周接待工作。由校办负责记录。
  三、同时,常年设咨询投诉电话,号码为0523-86669309;设校长信箱,电子信箱为jdgzbgs@163.com,设木质信箱于校园门口,接受咨询投诉。
  四、接待来访遵循以下原则:
  1.热情接待,做到不敷衍,不推诿,努力给群众满意答复。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需集体研究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解决。
  2.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结果。确保有问必答,有诉必果。
  3.接待来访,要认真做好记录,处理结果要填入《校长接待日记录簿》,由校办专人保管,年终归档。
  4.尊重来访者的意愿,保护来访者的合法权益。
  五、将“校长接待日”制度纳入创建“四无”学校常规工作,巩固学校创建“四无”学校成果。
  六、“校长接待日”制度自本学期第五周起实施。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附:关于做好二〇一一年“校长接待日”工作的通知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接待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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