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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社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泰机高职〔2014〕75号

关于印发《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社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系、各处室:
  为更好的发挥职教富民功能,进一步推进我校社会技能培训工作稳步、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校举办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社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请各部门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附件:《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社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关于印发《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br>社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社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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