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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泰机高职学〔2014〕36号

关于开展“校园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学生道德素质,培育学生美德善行,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不断提高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教育实效,充分发挥典型示范、表率、带头和辐射作用,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文明素质,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决定开展 “校园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 “校园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活动,在全校学生中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提高文明礼仪意识,提升学生文明素养,构建和谐校园氛围。
  二、评选对象:在校全体学生
  三、评选条件:
  1.仪容仪表:在校着装朴素,不留怪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背心拖鞋进入公共场所,每天佩戴胸卡。言谈举止文明,情趣健康。仪容仪表不合规范一票否决。  
  2.待人接物:尊重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谦恭礼让,乐于助人。不说脏话,遇见老师问好。不打架斗殴,不顶撞学校教职员工。不在校园内大声吼叫,不谈恋爱。有骂人或打架行为一票否决。
  3.遵规守纪:勤学善思,遵守课堂或自习纪律,遵守作息制度,服从安全管理,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不迟到、不早退,上课不玩手机、不爬墙、不夜不归宿、不进不良网吧。有进网吧等娱乐性场所、抽烟、饮酒、爬墙等违纪记录行为一票否决。
  4.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垃圾,不喝酒,不吸烟,不在教室就餐。不按照卫生要求值日一票否决。
  5.诚实守信:言行一致,有错必改,诚实待人,坚持正义。作业有抄袭或考试有作弊行为一票否决。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各班组成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考核“校园文明礼仪之星”评选考核小组,以《德育积分考核细则》为依据,结合各班班规,真实全面地对班级学生进行考核。.班级每周进行一次评选活动,各班在评选时须征求任课老师意见,实行任课老师一票否决制。于每月月底将“校园文明礼仪之星”名单送交系部,名额为班级学生人数的20%,被评上的学生由班主任告知家长,并利用班级风采栏、黑板报予以表彰。
  2.系部每月进行一次评选活动,并于每月最后一天将“校园文明礼仪之星”名单送交学工处,被评学生每月须至少三次被评为班级“校园文明礼仪之星”。名额不超过班级学生人数的10%。被评上的学生由系部向家长报喜并发放奖状。
  3.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评选活动,被评学生须至少三次被评系部“校园文明礼仪之星”,名额不超过班级学生人数的5%。被评上的学生由学校向家长报喜并颁发奖状,同时学校利用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4.凡被推荐参加学校评选的学生须认真填写好《“校园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推荐表》,准备好事迹材料(如有附加材料,请附上纸质文字或照片材料),并按规定的格式打印好后,于期末结束前上交到学工处。
  5.学校评选出来的“校园文明礼仪之星”,发放荣誉证书,登载照片、事迹等,通过校园网、学校橱窗进行宣传表彰,以树立榜样。
  五、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班推荐的对象必须在班级中具有示范性,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
  2.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确保推荐质量。
  3.各系于期末结束前将申报表和电子稿送至学工处。

学 工 处
2014年10月15日

  附:关于开展“校园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推荐表.doc

 录入:张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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