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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征集校歌歌词的通知

  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人心,振奋精神,体现学校教育理念、办学特色的有效载体,是学校优良校风、教风以及学风的高度概括。为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内涵,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开展“校歌”歌词征集活动。现将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体教职员工(含编外及退休人员)。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1.歌词要反映学校的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和办学特色,要与校风、校训精神一致,能够体现学校的地域和文化特色,以及校址的自然环境特点,具有校史传承性和前瞻性。
  2.歌词具有现代职教学生特有的文化气息,反映职教学生努力拼搏,积极进取的时代精神。内容方面能够具有激发教师善教,学生勤学的感情化流露。
  3.歌词精炼、意义深远,具有原创性;朗朗上口,朴实自然;歌词语句优美,适于歌唱。总体上富有音乐节奏美,句式交替,舒缓适度,便于谱曲。
  4.歌词篇幅不宜过长,适于合唱和齐唱等形式,并适合广泛传唱。富有创意,避免雷同。
  5.作品可以是电子稿和手写稿两种形式,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活动安排
  5月20日-5月31日学校通过通知文件、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海报、微信群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动员。6月1日-6月30日收集稿件,纸质稿件6月30日前报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492089658@qq.com邮箱。7月上旬学校将组织评选。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根据获奖等第给予一定的奖励。
  2、评选出的前六名作品将进行公示,通过讨论会、座谈会、现场投票、网上投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形成最终方案后再决定采用,稿件一经采用,作者本人享有作品歌词著作权。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5月18日

 录入: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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