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化工作 >> 政策法规 >> 内容

学校无线网络服务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无线网络是校园有线网络的补充和延伸,主要服务对象是校内在编教职员工和在册学生。为规范校园网无线网络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所有使用校园网无线网络的用户,包括所有的在编教职员工和所有在册的学生。
  第二章 使用和终止服务
  第三条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信息技术处为校园网无线网用户提供服务,负责学校无线网络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无线网络接入设备(笔记本电脑或智能手机等)由用户自行解决。
  第四条 本校的在册学生和教师即可成为校园网无线网的用户,用户认证采用办公室提供的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即用信息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无需另外申请。
  第五条 用户毕业或离职后,该服务将被终止。
  第三章 用户自律与管理
  第六条 所有校园网无线网络的使用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校的有关规章,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无线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我校利益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攻击、损害公用网络设施和其它用户。否则,信息处有权追究其相关的责任,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学校网络出口带宽和无线网络为学校教学公共资源,严禁利用无线网络进行网络游戏、观看流媒体视频和进行多线程或P2P下载等高带宽应用,严禁利用无线网资源开展经营性活动。一经发现,信息处有权停止其无线网络使用权。
  第八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和开启类似于无线路由器、交换机等非终端设备联接无线校园网,如有特殊工作需要,须报请信息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使用。
  第九条 无线网有一定的开放性,请用户做好计算机安全防护,打好windows补丁和防病毒软件,防止认证用户名和密码等个人信息的泄露,并请各位用户妥善保管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因个人密码泄漏导致的相关安全问题和责任,将由账号所有人承担。
  第十条 校园网无线网是学校的重要公共设施,广大师生员工应强化保护意识,严禁故意损坏无线网设备及设施。
  第十一条 信息处将对校园内无线网络进行实时监测,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要求,信息处有权对部分区域和部分时段进行网络限制。
  第四章 服务承诺
  第十二条 用户在使用无线网络时发现故障,可以拨打信息处故障报修电话866558565,或者有条件的用户可以登陆无线网自助服务中的网上报修系统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 用户报故障后,信息技术处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如系无线网络设备问题,则及时修复设备;如为用户自身设备的问题,信息处概不负责,但可以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协助用户解决问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2014年11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