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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变动教学计划的审批办法

  教学计划是学校人才培养总体设计的具体体现,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法规性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为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维护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及权威性,加强对教学计划变动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对经批准并正在执行的教学计划新设或取消课程、变动授课课时(包括学时分配)、更改授课时间、变动实践教学安排等情况,从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均属教学计划的调整。调整教学计划要慎重,要经过认真论证,依据充分,切忌频繁调整。
  二、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变动。在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各系需对教学计划进行局部调整时(如调整个别非主干课程设置、学时安排、课程顺序、授课时间等),须经教研室讨论通过,由教研室主任向系说明调课原因及具体修改方案,填写《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变动教学计划的审批办法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经系主管教学主任签署意见后送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变动。
  三、若需对教学计划进行较大范围调整时(如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制的调整;课程设置、学时分配、课程顺序的全面调整等),除按上述程序进行申请外,系需另交书面论证报告,提供调整依据和相关背景材料、说明变动原因及造成的影响,并附变动后完整的教学计划,经教务处审查,报主管校长同意后方可变动。
  四、因调整教学计划涉及到其它教学单位或环节的有关问题,由提出调整计划的系负责联系协商解决,并将有关解决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五、变动的教学计划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教务处将批件转给有关各系,系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变动教学计划并通知有关教研室、教师和学生,以免引起教学秩序的混乱。批件由教务处、系分别存档。
  六、所有变动的教学计划应于开课前一学期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才能作为排课的依据。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履行变更教学计划手续,将仍按照原教学计划排课。
  七、每学期结束时,教务处将教学计划变动情况汇总统计分析后,报主管校长,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八、在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教学单位或任课教师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改动教学计划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按照《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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