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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国家改革示范校建设项目办公室工作制度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
办公室工作制度(试行)

  为加强学校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规范项目办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和流程,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特制定项目办工作制度:
  (一)严格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开展工作;
  (二)紧紧围绕《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和《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任务书》进行项目建设;
  (三)严格执行《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工作过程科学、规范;
  (五)坚定地贯彻执行校党委、行政的决策,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定期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六)不断进行政策研究,为各项目建设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七)组织各部门制定与示范校建设相关的各项制度;
  (八)收集、分析、汇总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及数据,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九)项目建设过程严格按照《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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