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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实验实训教学”进行督导的通知

泰机高职督〔2015〕4号

关于对“实验实训教学”进行督导的通知

相关处室、各系:
  为强化实践育人环节,促进实验实训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定于3月25日-4月25日组织对实验实训教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1.实验实训计划的制定情况。
  2.实验实训教学工作。
  3.实验实训室的管理工作。
  二、督导形式
  1.抽查实验实训教师的授课计划、授课教案
  2.察看技能鉴定现场
  3.听随堂课
  4.组织学生问卷调查
  三、督导总结
  总结学校“实验实训教学”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督导建议。
  四、督导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3月25日-3月31日
  2.督查阶段:4月1日-4月17日
  3.总结阶段:4月18日-4月25日
  五、工作要求
  希相关处和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接到通知后,对实验实训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形成总结,确保督导工作顺利有效。

督导处
2015年3月5日

 录入:仇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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