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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党泰机电高职委〔2018〕15号

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各支部:
  为切实做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经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翁光明
  副组长:马永祥、黄春银、孟华峰、万祥东、周素林、张秋勤
  二、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小组:
  (一)党的领导整改专项小组
  组 长:翁光明
  副组长:马永祥、黄春银、孟华峰、万祥东、周素林、张秋勤
  成 员:周爱民、钱昌俊、申倚洪、薛东莹、仇 娴、刘云龙、王学峰、张明非、周志祥、鲍克祥、沈扣勤
  (二)党的建设整改专项小组
  组 长:马永祥
  副组长:黄春银、孟华峰、万祥东、周素林、张秋勤
  成 员:周爱民、李士秋、钱昌俊、张明非、申倚洪、薛东莹、仇娴、刘云龙、王学峰
  (三)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改专项小组
  组 长:黄春银
  副组长:马永祥、孟华峰、万祥东、周素林、张秋勤
  成 员:周爱民、李士秋、张明非、沈扣勤、钱昌俊、鲍克祥、张 慧、申倚洪、薛东莹、仇 娴、刘云龙、王学峰、耿顺华 

中共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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