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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
200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办〔2009〕33号

关于做好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
200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办学点:

  现将《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指标的通知》(苏教财[2009]60号、苏财教[2009]1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金额。200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均为我院2009年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在籍学生。奖励、资助人数分别按四、五年级在籍学生总数的0.05%、2%、12%确定。现将各项指标下达给你们,  分院(办学点)国家奖学金奖励   人,奖励经费   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   人,奖励经费   万元;国家助学金资助   人,资助经费   万元。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工作。
  二、填写要求。两项奖学金及助学金的申请表中“院系意见”、“学校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意见”由各学校填写,“学校意见”由学院填写。“学校:□□院系:□□专业:□□班级: □□ ”填写要求:在“学校”后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在“院系”后填写“××分院或办学点”,在“专业”后各校按本校实际情况填写。
  三、报送材料要求。
  1. 各校于11月3日前,指派相关负责人员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的汇总表(表式见附件4、5、6)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电子表格报送学院学生管理处,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
  2.各校还须报送每位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年》和本校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3.学校的开户银行、帐号和户名如有更改,请及时通知学院办公室财务人员苏莲萍同志,电话025-83335336。
  联系人:郭偌伶 。电话:025--83335346。电子信箱:RUOLINGGUO@163.COM。QQ号:937685667。 
  附件:1.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年)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年)

   3.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年)

   4. 2009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 

   5. 2009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

   6. 2009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
   (以上表格请到省教育厅网站www.ec.js.edu.cn/22/2008-08/12205.shtml下载)

   附件文件:关于做好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200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文件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高校  国家奖助学金△  指标  通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9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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