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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2015届大专毕业班班主任:
  为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284号)要求,做好我校2015届大专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1.2015届(2010级)大专班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具有我校学籍的毕业生。
  2.2015届(2010级)大专班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本人具有残疾证且具有我校学籍的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
  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1000元∕人。
  三、申领发放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1. 12月10日前,自愿原则填写“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并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残疾证原件、个人银行账户等信息。
  2. 12月15日前学校对申请补贴的学生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汇总上报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通知请各系、各相关班主任认真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
    2: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

学工处
2014-12-02

  附件:关于落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2010级高职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花名册.xls

 

 录入:张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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