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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室管理制度

  为贯彻勤俭办学方针,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培养学生爱护集体的精神和爱护公共财物良好习惯,特对教室及室内公物的使用和保管作如下规定:

  一、教室内外的墙壁不得随意涂写,不得用脚蹬,靠墙桌凳须离五公分以上,以免损坏墙壁。

  二、门窗轻开轻关,放学时要关好窗、锁好门,损坏玻璃由班级负责赔偿。

  三、及时开关教室日光灯,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关电视机,并有专人负责。

  四、日光灯、广播等电器设备,学期初由后勤处全面修理。保证电路畅通。中途遇有故障由班级报请后勤处检查修复,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拆装和修理,器材如有人为缺损,由班级负责赔偿。

  五、课桌凳必须保管到人,不得随便搬动和乱刻乱画。桌凳松动等自然损坏由班级请后勤处修理加固;断腿、挖洞等人为损坏,由保管、使用人负责。

  六、对制止破坏公物和检举揭发破坏公物行为的同学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损坏公物的行为,除责令其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给以必要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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