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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姓名更改有关注意事项的紧急通知

高职各班班主任:

  接联院最新通知,教育厅即将出台学生最后一学期不允许改名的政策,现请06-09级各班需改名的学生抓紧时间将改名材料送学工处。

  有效材料格式:派出所核发的常驻人口登记卡、常驻人口登记卡表,复印件需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学工处
2010年4月16日

 录入:薛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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