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实训技能 >> 上级来文 >> 内容

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泰教监〔2011〕8号

各市(区)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有偿家教等师德师风突出问题,维护教师队伍形象,经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专项整治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努力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整治原则和重点
  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强化引导、惩防并举”、“市和市(区)联动、属地为主”、“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专项整治的重点为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或利用教育教学岗位之便强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等违反师德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于8月8日前召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学校要迅即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泰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全面熟悉、理解和掌握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要求,切实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
  2.自查自纠。要以学校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切实措施,督促教师立即停止目前存在的有偿家教行为。凡在8月10日前自觉停止任何形式有偿家教行为的教师,将免于责任追究。对于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3.专项督查。按照“市和市(区)联动、属地为主”的要求,市教育局成立专项整治督查组,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都要成立专项整治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专项督查。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政风行风监督员、学生家长及社区(村组)群众代表对本地区、本学校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现象进行监督。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在8月8日前通过当地媒体、校园网、“家校通”、学校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开。市教育局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各市(区)和市直学校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群众的举报投诉,要直查快处,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坚决制止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市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飞行检查”和专项督查。
  4.严肃处理。对于在明查暗访中查实的有偿家教问题,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存在有偿家教问题或拒绝接受检查的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给予处分;对有偿家教问题特别严重的教师,要依法予以撤销教师资格、解聘。对存在严重有偿家教问题处置不力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将对校长实行问责。对违规聘用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授课的非学历培训机构在年审时一律定为不合格。对发生严重有偿家教问题,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措施不到位,行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将实行“一票否优”,并追究责任。专项整治实施情况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四、组织领导
  1.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注重舆论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对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远离有偿家教,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要关注舆情,强化正面宣传,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市教育局将不定期编发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简报。
  3.构建长效机制。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研究分析新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年底,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总结。要把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有机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家教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构建制止教师有偿家教的长效机制。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本类热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