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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仪器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仪器要分类编片、入帐。帐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帐物要相符。
  二、仪器入库要认识验收。入库要分科、分类、定位存放,贴好标签,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压、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仪器标本要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三、易燃、易霉、剧毒、放射性药品要在地窖或专柜中按规定要求存放,并严格管理。
  四、存放贵重精密仪器的房间或专柜要有可靠安全的防范措施。
  五、所有仪器领取、归还都要履行登记手续,并认真查验仪器的使用保养情况,教学仪器只供教学使用,不准个人借用。
  六、仪器室人员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有主管领导参加。按帐点物,逐件移交。帐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认真登记。移交完毕,须形成书面文件,并由三方签字。
  七、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用过的玻璃器皿要及时清洗、晾干,归类存放。
  八、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的,要追求其责任,严肃处理。
  九、实验完毕,要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

 录入: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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